记者程善报道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,足球圈内人士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。以前球员与俱乐部之间一旦发生纠纷,球员完全处于劣势一方,可抗辩的空间很小,随着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发展,中国球员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更新和变化,递交到中国足协仲裁委的案件逐年递增。
但是,有时候甚至包括球员的代理律师在内,对于解决纠纷的很多程序、适用法律等环节也都搞不清楚,以至于在拖延了仲裁的同时,也耽误了纠纷的解决进程。
近日,本报与中国足协仲裁委副主任刘万勇律师取得了联系,请他详细介绍了俱乐部与球员,如果想要依规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,该如何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的实务过程,比如,球员合同中有哪些权益是受到切实保护的?有哪些是不被支持的?青训过程中常见的纠纷和解决方式有哪些?
◆ 《足球》:当一个球员想要向仲裁委递交自己的申诉报告的时候,首先要注意的是什么?
刘万勇:首先要明确自己申请仲裁的准确诉求是什么,“准确诉求”这四个字非常重要。每年我们都要审理很多案件,也有很多案件无法审理,最主要的原因就是,申请人没写清楚自己到底要我们仲裁什么,不能列出自己的准确诉求。
举个例子说明一下,我处理了很多有关球员提起的申诉,其中有关于球员身份关系的案件。我们能够理解球员的最终目标是想获得自由身身份,只有明确其“自由身”的裁决结果才能有利于球员去寻找下一份工作,但是,在身份关系的案件中,“自由身”的概念本身是不准确的,这个概念只是借用NBA中的俗称,准确的诉求是“确认工作合同终止或解除工作合同”,《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定》)中,也是依据合同到期证明或转会协议才能办理转会手续。